2.加强老字号保护和发展的法制环境建设。一是适应老字号保护和发展的需要,加强老字号保护和发展的地方性法规研究,依法推进老字号的保护和发展的;二是加大对侵犯老字号企业名称权、“傍老字号品牌”等不法行为打击和惩戒的力度,强化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形成有利于老字号发展的法律环境。
3.保护老字号在拆迁改造中的利益。一是在旧城拆迁改造中要尽可能保留老字号原有风貌,在规划选址时先行公示,对老字号应当由市有关部门统一规划。二是涉及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和重要市政工程,确需对老字号进行拆迁的,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可以原地安置或原区域就近安置。三是对无法原地或原区域就近安置的老字号,按照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对被拆迁老字号的补偿要及时足额到位,尽量缩短老字号因拆迁造成的歇业时间。
4.加强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一是要引导和支持老字号企业进行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依法加强对老字号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侵犯老字号商标权、字号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的行为。二是鼓励和支持老字号企业加快在境外商标注册,向老字号企业境外维权活动提供支持。对于老字号企业所拥有的较高知名度的商标,鼓励其争创“上海市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三是将老字号企业按《
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规定列入本市专利申请专项资助范围。
5.加大对老字号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建立市级层面部门协调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技艺优先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对列为文物或列入历史文化风貌区及优秀历史建筑范围的老字号,要依据《
文物保护法》、《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建筑保护条例》的规定加强保护和合理利用。
四、建立支持老字号发展的促进体系
1.推进老字号企业改革。鼓励和引导老字号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各种资本参与老字号企业改组改制,或对劣势老字号企业实施战略重组。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老字号企业控股、收购、兼并同行业其他老字号,组建和发展老字号企业集团,提高老字号整体市场竞争力。在支持老字号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时,依法确认老字号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和权属。
2.推进老字号企业创新经营方式和技术工艺。鼓励和支持老字号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健全营销网络,拓展业务领域。鼓励和支持老字号企业挖掘文化内涵,加快技术改造,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大力开发特色鲜明、质量上乘、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3.支持老字号企业融资信贷。有关金融机构要对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所需的贷款给予支持;有关信用担保机构要对老字号企业的创新发展给予融资担保支持;鼓励和支持发展较好的老字号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