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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十四个部门《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继承和创新并举的原则,为老字号发展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支持和保护老字号企业传承、弘扬民族优秀文化,鼓励和促进老字号企业自主创新,在发展中创造更多的社会、经济和文化价值。
  工作范围:列入商务部“中华老字号”认定范围的所有企业。其中经商务部认定的上海“中华老字号”企业可享受有关专项政策。
  工作目标:通过全社会的努力,建立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支持体系,挖掘整理传统产品和技艺,增强老字号企业自身创新和市场竞争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发展潜力大、竞争能力强、社会影响广、文化特色浓的知名老字号。力争到2015年,培育形成3-5个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的老字号品牌,30-50个国内知名的老字号品牌。
  一是做大做强一批。充分运用各种资源和手段,支持一批基础条件较好、民族特色较浓、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活力的老字号企业,通过采用现代经营管理方式和实施“走出去”战略,成为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著名自主品牌。
  二是做精做特一批。支持一批历史悠久的老字号企业,抢救、整理、发掘历代传承的产品、技能、加工工艺,强化传承保护措施,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产品、经营、服务等特色,成为社会影响广、文化底蕴深、富有特色魅力的老字号品牌。
  三是改造提升一批。支持一批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认知度,但发展后劲不足的老字号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挖掘文化内涵,以体制、经营、技艺改革创新为重点,培育新的增长点。
  四是恢复发展一批。对具有优秀文化传统,能够体现中华民族文化特色,但活力不足、困难较大或濒临破产的老字号,通过实施改组改制,使之重获新生,实现有效的保护和发展。
  三、营造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环境
  1.加强规划引导,将老字号发展纳入上海城市规划、商业网点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规划。一是在上海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对老字号原址原貌的保护,在黄浦、静安、卢湾等老字号门店较集中的区域,划定保护范围,严格控制,重点保护;二是在规划和认定商业特色街时要同时规划和认定老字号的数量和集聚度,有条件的区要规划建设中华老字号街,汇聚各类老字号,增加城市人文景观,完善商业旅游服务功能,弘扬民族商业文化;三是将国家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列入上海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鼓励类企业,形成有利于老字号发展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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