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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十四个部门《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版权局、
上海市旅游局、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等十四个部门
《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沪商市[2009]221号)


   根据《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银监会、证监会、文物局关于印发〈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商改发〔2008〕104号)精神,为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和技艺的上海老字号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发挥老字号企业在经济和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结合上海实际,提出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上海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老字号是指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上海是老字号的重要集聚地,数百年的社会经济发展,孕育了众多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匠心独具、享誉国内外的老字号。1993年,原国内贸易部认定上海272家“中华老字号”。2006年以来,商务部重新认定上海51家企业为首批“中华老字号”,受理149家企业申报第二批“中华老字号”。上海老字号主要分布在商业零售、餐饮服务、食品、药品、轻纺、旅游等众多行业。长期以来,老字号企业在满足消费需求、丰富人民生活、倡导诚信经商、延伸服务内涵、传承和展现民族文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上海老字号所传承的独特产品、精湛技艺和经营服务理念具有不可估量的品牌价值、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体制转换的影响,部分老字号企业面临组织化程度低,经营管理落后,市场开拓能力弱,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特别是较长期来对老字号的重视和支持不够,制约了老字号的发展。
  保护和促进老字号传承、创新、发展,鼓励老字号利用品牌优势做大、做强,是上海坚持自主创新、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任务。提高全社会对老字号振兴发展的重视程度,切实做好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工作,已经成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各有关单位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培育我国的国际知名品牌、加强对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有关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上海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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