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和加快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阿府函〔2009〕11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阿坝州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和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和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阿坝州中心支行 二○○九年五月)
为充分发挥金融的支撑作用,积极推动灾后重建,加快经济协调发展,努力实现经济与金融和谐共赢,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有关要求,现就我州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和加快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把握金融支持方向
灾后重建、扩大内需是保持经济增长,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支撑。它不仅对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和结构转变具有积极作用,也对优化投融资格局,激发经济增长潜力,推动金融市场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它不仅是金融机构承担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金融业发展壮大的一次历史机遇。各级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和加快发展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主动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合理的信贷增速和增量。
各级金融机构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精神,高度重视信贷资金与财政资金的配套使用,在信贷资金商业化运作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对灾后重建和改善民生有积极作用、具有充分示范效应的项目,加强对重点项目配套金融产品的设计。
二、用好用活各项政策
(一)加大支农再贷款力度。作为货币政策传导的重要环节,中国人民银行阿坝州中心支行要贯彻实施好《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支农再贷款管理 支持春耕备耕 扩大“三农”信贷投放的通知》(银发〔2009〕38号),加大对有相应需求特别是灾区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再贷款投放,支持其积极有效地服务“三农”,加快推进灾后农房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