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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人社[2009]17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扩权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厅属各单位:
  现将《2009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关系国计民生,各项任务十分繁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为动力,切实履行职责,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完成全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零零九年五月四日

2009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措施,以开发人力资源和推进民生建设为着力点,大力稳定就业局势,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和权益保障工作,协调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积极促进就业
  (一)完成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制订实施确保全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的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逐级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加强工作调度和督查,确保完成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员48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2万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和减少岗位流失,切实做好农民工流动就业工作,努力完成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
  (二)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把促进经济发展和扩大内需与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相结合,发挥好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坚持把帮扶困难企业与稳定就业岗位紧密结合,采取各种措施为困难企业降压减负,保护和提高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密切关注和分析经济形势变化对就业带来的影响,加强城镇就业与失业统计,实施动态监测。继续加强对灾区的就业援助,帮助灾区劳动者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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