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表彰宣传:表彰在争创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并大张旗鼓地在媒体宣传巾帼文明岗优质服务先进事迹。各区县、各单位要层层组织发动,并将参与活动的岗位及争创的情况逐级申报(评选条件、名额等见附件1、2),申报市级文明岗的要突出重点行业,请将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3份于6月15日前报市妇联发展部。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争创巾帼文明岗,优质服务迎全运”活动,是一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弘扬行业新风,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活动,是展示时代女性、宣传淄博妇女的载体和平台。各区县、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这项活动的领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推进活动有效开展。
(二)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区县、各单位、各级巾帼文明岗要抓住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文化阵地,把宣传全运会与宣传争创巾帼文明岗活动有机结合,扩大宣传规模,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推动巾帼文明岗争创活动的创新开展,引导各行业妇女广泛参与到迎全运活动中来。
(三)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各区县要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行业。要结合岗位实际,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体现时代特征,创造性地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活动,提高活动实效。
(四)加强督导,总结交流。各区县、各单位要加强对争创活动的督导,及时调度收集活动中的有关情况,积极挖掘、培养先进典型,将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报市妇联发展部,通过淄博妇女网、妇工通讯等方式进行宣传交流。
附件:1、全市“优质服务迎全运”巾帼文明岗评选条件
2、全市“优质服务迎全运”巾帼文明岗名额分配表
3、全市“优质服务迎全运”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淄博市妇联
淄博市妇女“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协调小组
2009年5月6日
附件1:
全市“优质服务迎全运”巾帼文明岗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积极推进“争创巾帼文明岗,优质服务迎全运”活动,制定规划,定期指导和检查,专人负责或分管,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支持。
2、重点突出。突出活动主题,有明确的争创目标,有细化的创建标准,有可行的学习、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有规范的行为服务标准和达标要求。在培养女性人才、促进行业发展及社会和谐等方面成绩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