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积极实施“双百市场工程”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在岐山、扶风、陇县、陈仓区、眉县、麟游、凤县等新建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18个。完成12个县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使其成为功能较全、辐射较强、服务管理规范的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促进农民增收。
3、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新建、改造3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技术服务,增强对农民的服务和带动功能。
4、培训及信息网络体系建设。(1)农民经纪人培训基地建设。建设农民经纪人培训中心、实习基地、购置教学设施、设备等。(2)信息网络体系建设。依托宝鸡名优农产品展销中心,整合供销、粮食、烟草等部门的农村信息化资源,建设中国西部新农网,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
5、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1)宝鸡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完成宝鸡市粮食批发市场库房、铁路专线、储油罐、电子信息及检测系统改造扩建,建成西北地区一流的粮油批发市场。(2)粮食物流设施建设。完成益门粮库、扶风县国储库粮库铁路专线、市区中小包装食用油分销配送物流设施及眉县粮食产业园建设。(3)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完成益门、凤翔、扶风、眉县、金台区、陈仓区等18个重点粮食仓储库改扩建。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市长任组长,分管秘书长为副组长,供销、粮食、气象、烟草等部门为成员的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2、落实扶持政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流通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落实优惠政策。对农村流通企业建设用地,国土部门按照有关政策优先安排。对符合医药连锁经营条件的网点建设,药品监管部门给予重点支持。对符合经营烟草条件的网点,烟草管理部门将其纳入卷烟销售网络统一管理。对在农村发展连锁超市,各相关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并按有关政策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3、加强财政支持力度。市政府每年安排600万元“新网工程”专项资金、400万元农资储备资金和1300万元粮油储备资金支持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和农资、粮油等重要商品的储备,保证市场供应。各县区也要安排专项资金予以配套。
4、加大信贷扶持。农村金融机构要推动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根据商贸流通企业特点,制定差别化的授信条件,创新担保方式,通过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质押等方式,解决中小商贸企业贷款抵押问题。延伸小额农贷服务面,提高小额农贷服务水平。市信用社每年投放贷款2亿元以上,支持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5、加强税收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市内跨区域经营连锁企业,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进行审批后,可由企业总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
本规划由市供销社负责解释。
附件7:
宝鸡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发展规划
(2008-201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实施七大工程促进农民增收规划纲要(2008-2012)》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关键举措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特制订本规划。
一、基本思路
按照农民就业创业需求,以知识教育和能力培训为重点,实施转移就业培训、“雨露计划”、“阳光工程”、职业教育四大工程,推进就地转移、异地输出、返乡创业、技能培训四项工作,努力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积极扩大农业产业链、农村基础建设、农村二三产业的就业容量,实现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促进农民持续快速增收。
二、主要目标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达到100万人,新增22万人。返乡创业、乡土人才创业人数达到10万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培训75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年收入由40亿元增加到55亿元,人均收入占到当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5%以上。加快实现农民收入向以工资性收入为主转变,建立农民持续快速增收新机制。
三、任务项目
(一)抓好四大工程
1、转移就业培训工程。由劳动部门负责,做好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性培训、新生劳动力转移就业预备制培训安置、在岗农民技能培训。全市每年安排2000万元,培训转移就业农民4万人。
2、“雨露计划”工程。由扶贫部门负责,对农村贫困青年(18-35周岁)进行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每年安排补助资金800万元,培训5000人。
3、“阳光工程”。由农业部门负责,对18周岁以上的农民到非农领域就业进行短期专业技能和引导性培训,每年安排补助资金500万元,培训1万人。
4、职教工程。由教育部门负责,利用国家助学金,组织县乡职教机构、职业中学进行农村青年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安置。每年安排补助资金1500万元,培训安置1万人。
(二)实施两项行动
1、农民创业行动。每年安排3亿元贴息贷款,扶持1万名返乡农民工、农村乡土人才、城镇职工进行创业,由农发、扶贫、劳动、中小企业等部门组织实施。
2、实用技术培训行动。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民增收的要求,开展粮、果、畜、菜、林、水等产业的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培训农民100万人次,由农民教育办公室和各级涉农部门组织实施。
(三)推进四项工作
1、扩大就近就地转移规模。重点扶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企业、现代品牌农业、区域特色农业、园区农业加快发展,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
2、做好异地输出转移就业。巩固现有珠三角、长三角、北京、新疆和我省关中地区五大劳务输入基地,开拓天津及环渤海湾经济区新的劳务输出就业基地,发展涉外劳务输出。2009年建成10个特色劳务输出基地,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100万人,做强宝鸡的劳务品牌,推动劳务产业发展。
3、支持农民创业。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信息引导、创业服务的工作机制,推进全民创业、家庭创业、自主创业,全市农民就地创业和返乡创业人数达到10万人。
4、大力加强技能培训。围绕转移就业创业的实际需要,动员社会各种培训资源,落实补贴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业实用技能培训,从整体上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和法律意识、竞争意识。
四、认真落实扶持政策
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劳动、扶贫、农业、教育等部门认真落实相关补助政策,做好资金管理,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补助作用。
1、劳动部门组织的新生劳动力参加全日制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按照“人人技能工程”补助标准,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对30-45周岁年龄较大、未参加过职业培训的外出务工人员,开展短期引导性免费培训,培训时间40个课时以上,按每人100元的标准对培训机构给予补助。在岗农民技能培训,每人每年补助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