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己丑(2009)年清明宝鸡各界民众公祭炎帝典礼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政办发〔2009〕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己丑(2009)年清明宝鸡各界民众公祭炎帝典礼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己丑(2009)年清明
宝鸡各界民众公祭炎帝典礼实施方案
为了缅怀华夏始祖,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做强打响宝鸡“炎帝故里,华人老家”文化品牌,推进“四个第一”,实现“五大突破”,建设和谐奋进新宝鸡,市政府决定举行己丑(2009)年清明宝鸡各界民众公祭炎帝典礼活动。
一、主承办单位
主 办:宝鸡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宝鸡炎帝研究会 宝鸡炎帝园
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 市委统战部
市直机关工委 市公安局
市教育局 市广播电视局
市环卫局 市社科联
二、时间、地点
4月4日(星期六)9时20分至10时30分在炎帝祠广场举行。
三、参加祭祀单位和人数
参加祭祀人数控制在3000人以内。
参加单位及人数:1、市委70人(由市委办组织);2、市人大40人(由市人大办组织);3、市政府80人(由市政府办组织);4、市政协60人(由市政协办组织);5、军分区80人(由宝鸡军分区政治部组织);6、市纪委30人(由市纪委办组织);7、统战部(包括民主党派、工商联、民族宗教、港澳台)70人(由市委统战部组织);8、市级机关250人(由市直机关工委组织);9、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科协等60人(由团市委组织);10、金台区、渭滨区各250人(由区政府办组织);11、高新区50人(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12、凤翔县、岐山县、扶风县、眉县、陈仓区各10人(由各县、区政府办组织);13、宝鸡文理学院、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各200人(分别由学院办公室组织);14、社会科学界50人(由市社科联、炎帝研究会组织);15、中小学校400人(渭滨区、金台区各200名,由市、区教育部门组织);16、来宾若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