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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促进奶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促进奶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抓住机遇,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奶业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近年来,我市把奶业做为畜牧大市建设的突破口来抓,定规划,出政策,引龙头,建体系,抓服务,全市奶业发展迅速,成效显著。奶牛存栏16万头,占到全省的1/3,位居全省第一。拥有蒙牛乳业、和氏乳品等14个乳品加工企业,年加工能力达到75万吨。奶业已成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优势产业。认真贯彻落实好《条例》,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对于提高宝鸡乳品竞争力、促进奶业健康稳定发展意义重大。《条例》对健全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乳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了涉及生鲜乳生产和收购、乳制品生产和销售以及进出口等环节的一系列质量安全制度,提出了促进奶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并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是确保乳品质量安全和保障奶业健康发展的一部重要法规。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是规范乳品市场秩序,确保乳品质量安全的治本之策,是深入贯彻中央促进奶业健康发展精神、全面建设现代奶业、重塑消费者信心的重要任务。全市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迅速将《条例》精神传达到基层,抓紧制定各项配套制度,全面规范全市生鲜奶生产和收购、乳制品生产和销售市场,推动奶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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