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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级要对各行业、各部门救灾救援力量进行调查摸底,依托公安消防部门,建立地震应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要建立军地联络机制和区域联动机制,为及时应对地震等突发事件做好充分准备。要加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形成社会基础广泛、协调统一的地震灾害救助力量。要统筹现有救援力量,建立和完善统一指挥、统筹调度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强对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
  明确应急职责。民政部门要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保证一旦发生地震灾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能够得到妥善安置;科技、民政部门要开展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组织实施社区地震应急演练;通信部门要加强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建立现代应急通讯系统,解决震后线路中断、基站损坏、通讯阻塞、系统瘫痪等问题,确保紧急情况下的通信联络畅通;卫生部门要加强应急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及卫生监督队伍和能力建设,详细编制各医疗单位住院患者的紧急避险和疏散方案,掌握群体性创伤的救治能力状况,做到能够统筹动员、组织和安置伤员的救治工作以及疫病预防控制工作;城建部门要编制市区道路、桥梁、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线和路灯抢修预案,并做好各项抢修的物资储备及人员培训和演练;水利部门要做好对冯家山、石头河、王家崖等大中型水库的监测监控,加强堤防工程、水源保护地、供水重点部位、河道隐患点的安全巡查,并做好应急抢险的物资储备;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视,做好危险地带的巡查,有效预防次生灾害的发生;财政部门要将应急处置经费纳入预算,做好地震应急资金保障工作;地震部门要认真做好地震观测资料的报送和分析工作,收集和调查宏微观异常,并定期提供震情活动信息和趋势判断意见,一旦发生地震要及时提出应急响应措施、建议。各县区要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形成应急物品储备网络,同时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地震灾害保险相结合的多渠道灾后恢复重建与救助补偿机制。
  二、进一步提高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对防震减灾知识和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危机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以便在应对地震灾害时能够采取恰当、合理的措施,最大限度的防止因决策不当造成的损失。各县区要坚持每年组织一次有县级领导、乡镇领导参加的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的报告会或培训会。
  全市各级地震、教育、科技等部门要制定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建立和完善宣传网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科技之春”宣传月和“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等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防震减灾知识。要建设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强化阵地式宣传。要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地震科学知识、应急避险知识,引导、帮助群众消除恐震心理,增强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级教育部门要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生课外读物和科普活动中,切实加强地震科学知识普及教育。各县区要建立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示范学校。各学校要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学生安全素质教育体系,经常开展地震应急演练,使广大学生能够掌握应急防范措施和应急避险知识,增强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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