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审批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切实增强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努力打造我市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市政府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把改革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要选派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服务优的工作人员到中心窗口工作,鼓励后备干部到窗口锻炼,把窗口作为培养人、锻炼人的重要平台,优先提拔任用在窗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并及时调换不能胜任窗口工作的人员。
(二)明确目标,全力推进。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审批职能部门要以《行政许可法》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创新创优、便民高效的原则,积极推行统一规范的行政审批行为和运行模式,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制度,着力破解“办事难”等问题,优化办事流程,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健全行政审批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深化服务内涵,畅通服务网络,努力建立科学合理、权责明确、严密规范、公开透明、制约有效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为提高我市行政服务工作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三)完善制度,强化培训。市政府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健全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制度,明确窗口职能、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建立中心与部门、部门与窗口的“双向”联系制度,推进部门审批办整建制进驻,切实解决窗口授权不充分、办事人员两头跑的现象;建立窗口办件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和细化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限,使行政服务工作有时限、有标准、可量化、能考核。切实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努力提升其政策法律水平和岗位业务技能水平,确保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质量。
(四)加强调研和政策指导。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主动性。要在全面掌握情况和加强理论思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工作规律,不断提出提高审批效率、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新措施、新办法,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保障。
关于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实行集中统一办理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