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
(黑政公开办发〔2009〕1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0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二月四日
200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优化环境、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和全省推进办事公开、提高政府效能、优化经济环境大庆现场会精神,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全面提高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
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省、市两级公开目录已经全部实现网上运行,要及时依法做好内容更新工作,实现常态动态公开;大部分县级政府公开目录还没有上网,各地要加大督促力度,必须在2009年3月底前全部上网。(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不能因为公开而泄密,也不能因为怕泄密而不公开。(三)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要利用好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的依申请公开信箱、政务大厅和公开电话等载体,对公众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需要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给予答复,依法满足公众个体需求。各地、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都要设置依申请公开表格下载功能。同时,要注意把握保密、与其无关、合理答复后重复申请等不予答复的规定。
二、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核心,是深化政务公开的关键。各地、各部门要把规范行政权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为深化政务公开的突破口来抓。(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中行政权力内容,确保公开内容规范、全面、更新及时。各地要加快推进县级行政权力清理和公开目录编制,尽快上网公开。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权力运行程序抓紧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再造权力运行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县(区)和省直部门的权力运行流程图要在3月底之前完成网上公开,解决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随意和滥用问题。(二)抓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细化。按照符合立法意愿、同等情况同等对待、过罚相当的原则,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将自由裁量权细化为若干裁量档次,每个档次都规定一定的裁量标准,并根据违法行为的实施情况,明确从轻或从重的必要条件,处以相对固定的裁量种类和裁量幅度。力争2009年底前全省完成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细化并公开。(三)抓住重点,实现权力运行实质内容的公开。一要推进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开。紧紧围绕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措施,服务政府工作大局,推进省、市、县政府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和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运行。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凡是政府投资项目都要向社会公示。设立咨询、举报电话,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保证资金管好、用好。二要抓好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公开。紧紧围绕战书省长在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提出的“十项民心工程”,全面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工程招投标、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公安交警执法等涉及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促进民心工程的顺利实施。三要抓好行政执法执罚结果公开。这是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重点环节。2009年开始,全省各级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执罚的结果都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部门网站、报刊等载体每月公开一次,便于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执法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