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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常明任职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常明任职的通知
(吉政干任〔2009〕64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2009年5月11日决定,任命常明为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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