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南昌市2009年社区卫生人员培训方案》的通知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参加市级各项培训。
  培训责任单位: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被确定为培训责任单位的,要在市卫生局统一指导下,提供培训场所,制定相关培训制度,选派优秀教师和管理人员负责培训管理工作,组织对学员考核,学员的考勤、理论考试分别按30%、70%的比例记入培训成绩。各培训责任单位于6月上旬启动培训工作,开课计划在开课前一周报市卫生局,每期培训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培训小结、学员出勤、考核情况上报市卫生局医政妇幼保健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安排参训人员,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按照培训计划的规定要求选派相关卫生人员参加,各机构的管理人员、医生、护士和公共卫生人员人人都要参加培训。参与培训人员要珍惜机会,努力学习,确保学习质量。
  (三)健全制度,确保质量
  实施考教分离制度。培训教师与考核(考试出题)教师相对沟通,绝对分离,严格规范考试考核。
  实施综合评价制度。考勤、日常学习、考核成绩等分别按不同比例记入培训成绩,进行综合评价。
  实施教学反馈制度。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培训内容、方式、教学质量等进行评估,促使教学互长。
  实施奖励激励制度。评选优秀学员、优秀组织单位和最受欢迎教师,并将培训完成和合格情况纳入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对未按要求选派学员参训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予以全市通报。
  (四)培训经费的安排
  各承担培训工作的责任单位发生的培训费用,由市卫生局统一下拨至各单位。

  附表1:市直综合医院培训工作的责任区域

培训责任单位接受培训单位
南昌市第一医院东湖区百花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湖区滕王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湖区墩子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西湖区丁公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西湖区广润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西湖区系马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青云谱区洪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青云谱区徐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青山湖区上海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青山湖区罗家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湾里区站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湾里区太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经开区蛟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高新区艾溪湖管理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红谷滩新区沙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昌市第二医院东湖区董家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湖区彭家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西湖区十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西湖区桃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西湖区桃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青云谱区三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青云谱区青云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青山湖区湖坊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青山湖区京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湾里区梅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湾里区招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经开区白水湖管理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高新区麻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管理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昌市第三医院东湖区公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湖区大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西湖区南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西湖区朝阳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西湖区南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西湖区绳金塔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青云谱区岱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青云谱区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青山湖区塘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青山湖区南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青山湖区扬子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湾里区罗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湾里区幸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高新区昌东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红谷滩新区凤凰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