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地震应急队伍建设。统筹全省各行业、各部门救灾救援力量,建立统一指挥、统筹调度的工作机制。加强省级地震灾害救援队伍建设,尽快完成第二分队装备配备。推进市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地震现场工作队伍和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对各类救援队伍的救灾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完善军地联络和区域联动机制,加强协同作战能力,逐步形成社会基础广泛、协调统一的地震灾害救助力量。
五、全面贯彻实施《
防震减灾法》
深入开展《
防震减灾法》宣传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
防震减灾法的宣传工作,强化全民防震减灾法制意识,依法规范全社会防震减灾行为。要按照
防震减灾法的新要求,认真履行防震减灾职责,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共同推进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要根据新修订的
防震减灾法,开展我省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重点做好《
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工作。要配合做好《
地震预报管理条例》、《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等法规的修订工作及颁布实施后的宣传贯彻工作。要组织开展《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建设标准》、《地震现场应急工作标准》、《城镇综合防灾规划标准》等出台后的贯彻落实工作,编制应急避难场所地方标准,促使防震减灾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六、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地震、教育、科技、宣传等部门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健全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网络。组织实施5月12日“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和应急避险科普知识宣传。继续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各级行政培训机构教学计划,纳入中小学和国民安全教育体系,推进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学校建设,努力构建专业教育与科普教育相结合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体系。要重视对各级领导地震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各级行政学院和党校,要把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管理知识纳入培训计划,提高领导干部地震应急管理能力。要精心组织防震减灾宣传产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拓宽宣传领域,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