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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卫生局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南昌市卫生局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南昌市卫生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2:
南昌市卫生局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南昌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结合市直卫生系统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机关效能年”活动为契机,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南昌市卫生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执法行动督导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办,负责执法行动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执法,重点对以下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或查处:
  (一)无证、证照不全或许可证过期未办理延期手续而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三)违法使用童工,违法雇佣妇女、有职业禁忌的人员从事对其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违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材料、工艺、设备进行生产经营的;
  (四)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的;
  (五)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六)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七)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八)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工作步骤
  各单位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贯穿于“安全生产年”活动之中,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计划准备阶段(5月10日以前)。
  1、制定方案。各单位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安委办通知及本方案的要求,结合2008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并于5月29日前报局综治办。
  2、宣传发动。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增强各社会参与并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查找问题。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动员教育,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11日至9月30日)。
  1、全面排查。各单位根据此次活动的任务,先进行自查;局党委将适时对各单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各单位自查情况在6月20日前报局综治办。
  2、集中整治。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
  3、检查督促。局党委将组织专门的督查组对各单位进行全面督查,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将督促整改到位,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至12月)。
  1、完善措施。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各单位在巩固前阶段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查处和打击治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非法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
  2、健全机制。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监管以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方面的不足,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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