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做好奶牛养殖技术指导和服务。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千头奶牛场和存栏30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小区标准化养殖关键技术的推广,落实国家奶牛良种补贴政策,开展奶牛人工授精、选种选配等技术服务。加强奶牛疫病防控,重点加强对结核病、布氏杆菌等传染病的监测与疫牛的强制扑杀工作,继续对强制扑杀患病奶牛的,给予补贴。加快奶牛粪污的沼气利用和固液分离处理技术推广,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项目,支持奶牛养殖户采用减排措施和粪污综合利用技术。
(七)推进产业化经营。
1.大力发展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组织。各级农业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一步创造宽松环境,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工作指导,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沿着规范化、上水平的道路加快发展。重点实施合作社推进工程,全面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大力加强培训教育,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着力推动制定并落实好相关支持政策。积极扶持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奶牛协会等奶农专业合作组织,使其在维护奶农利益、协商生鲜乳收购价格、为奶农提供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奶农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工商部门要进一步畅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绿色通道”,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申办者提供咨询服务和申请、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奶农专业合作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2.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以奶农为基础、养殖基地为依托、乳制品生产企业为龙头的奶业产业化经营方式,形成奶业产业链各环节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鼓励乳制品生产企业通过订单收购、建立风险基金、返还利润、参股入股等多种形式,与奶农结成稳定的产销关系、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更好地发挥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
3.规范生鲜乳交易行为。省、市和奶业基地县要成立由政府协调、协会牵头、奶牛(奶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加工企业四方组成的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按确保产加销各环节都能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获得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合理的生鲜乳收购价。广泛宣传和大力推广
农业部会同国家工商总局统一制订的生鲜乳购销合同示范文本,各级农业部门配合工商部门指导监督生鲜乳购销双方遵照执行。全面开展生鲜乳质量第三方检测体系,坚持以质论价、优质优价,鼓励奶农通过生产优质生鲜乳获取更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