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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奶业整顿和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奶业整顿和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9]2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陕西保监局制定的《陕西省奶业整顿和振兴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二月九日

陕西省奶业整顿和振兴实施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农业厅、省卫生厅、
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保厅、
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人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陕西保监局)

  奶业是我省的优势产业,也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8〕122号)精神,解决奶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深层次问题,把我省奶业发展推向新阶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与方针

  (一)工作目标。

  把整顿和振兴奶业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作为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保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任务,以建设现代奶业为总目标,以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和制度建设为核心,以整顿乳制品生产企业和奶站、规范养殖为重点,努力开创奶业发展新局面,并推动食品行业的质量安全和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

  1.到2009年10月底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乳品质量标准,推广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加强奶站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推进乳制品生产企业建立良好生产规范,提升奶业发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2.到2011年10月底前,在推进养殖规模化、产销一体化,加工布局优化、全行业标准化,以及规范市场竞争、完善质量标准体系等方面取得实质进展。力争使奶牛良种覆盖率提高到60%,奶牛平均单产水平接近5.5吨,100头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奶牛比重提高到30%左右;乳制品生产企业完成良好生产规范改造,基地自产生鲜乳与加工能力的比例达到70%以上;乳制品生产行业的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奶业的质量标准体系、检测监管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建立,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奶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达到新水平,现代奶业基础格局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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