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防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67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洪府厅发[2009]59号)的精神,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效推动和落实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现结合人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巩固和发展安全生产好势头为目标,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意见》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促进全市人防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快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市人防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二)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增强民众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与素质。
三、重点范围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各县(区)办、办属各单位、各租赁经营户。主要包括:
(一)各单位的电梯、电力设备、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二)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
(三)易受人防工程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