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节能重点环节和实施主体
(一)建立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考评体系
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考评办法,建立按月检查抽查公共机构节能措施落实情况,按季整理收报能耗数据,按年统计比较能耗情况,每年考核考评节能效果等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2009年出台我市公共结构节能考核考评办法。
各级公共机构必须根据本机构节能目标任务,从自身用能现状出发,制定本机构节能工作实施与考核方案,促进资源节约制度的完善和节能目标责任的落实,并将年度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机关的考核评价方案。教、科、文、卫、体等系统的主管部门应参照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考评办法建立本系统内的节能考核考评办法。各县区、开发区除建立针对下属公共机构节能的考核考评办法外,还应将所属乡(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一并纳入本级范围内的考核考评范围。
实施主体: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公共机构
(二)完善能源统计工作
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是节能工作的基础,需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行分户、分项计量改造。市级公共机构的办公场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能耗分项计量要求,安装分项电表和分项水表,集中办公的区域要实现一户一表,确保用能数据采集准确完整。
实施主体:各级公共机构管理部门
2、开展能源消耗调查。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依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的能耗统计表格,制定全市统一分类清晰、适于填报、易于统计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调查报表,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能耗普查、自查,对各自的能源消耗进行统计。根据能耗调查结果,对部分能耗高的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实施主体: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办公区域进行节能诊断。市级公共机构必须对既有办公建筑进行节能诊断,摸清能耗使用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节能改造。对具有典型性的公共机构建筑施行能耗跟踪和监控,必要时采取抽检和现场测试等手段,充分挖掘其节能潜力。
实施主体: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级公共机构
4、建立能耗统计信息管理平台。依据市级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建立我市公共机构能耗数据库,并着力建设用能管理网络化、数字化平台,逐步提高市级公共机构用能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