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公共机构“十一五”后两年节能计划》的通知


  2、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单位对开展节能工作的认识还停留在应付考评的被动状态,领导重视不够,责任不明,措施不倒位,宣传教育不足,资源未得到高效利用,能源浪费现象多有存在,节能技改工作难以推进,节能效果难以真正实现。

  3、节能激励和约束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在节能管理、节能改造、节能应用等方面尚未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节约没有奖励,超耗没有处罚,难以调动方方面面的节能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总体上还处于被动状态。

  4、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不够。由于缺乏鼓励节能技术推广的政策和支撑体系,造成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在市级公共机构推广应用困难。同时,节能信息匮乏也影响了高效节能产品的普及推广。

  5、节能培训体系尚未建成。数据统计过程中,大部分单位统计人员都以电话的形式询问有关能源统计报表如何填写,有的单位甚至出现数据有误和数据乱填的现象。

  三、节能目标和指标

  (一)节能目标

  2009-2010年,我市公共机构节能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一是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的宣传和培训,树立公共机构人员的节能意识,培养良好的节能习惯;二是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协调机制;三是建立节能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公共机构用能的监管,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良性发展。四是初步建立公共机构节能评价体系,对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进行分析和评估;五是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管理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切实降低能源消耗;六是推进新能源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大大降低设备能耗;七是完善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名录,大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采购;八是加强新建项目的节能管理,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促进建筑节能;九是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正常运转;十是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建立能源消耗定额标准。

  (二)节能指标

  至2010年末,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以2005年为基数,总体能耗达到降低20%的总要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在2005年基础上,单位面积节电率、节水率分别达到20%,公务用车实现节油5%,各个县区、开发区、社会团体、系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不同可制定符合本地区、本团体、本单位的节能指标并贯彻落实。年度的分解任务指标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向市本级各公共机构另文下达。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