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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公共机构“十一五”后两年节能计划》的通知


  二、用能现状及问题

  (一)工作成效及用能现状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资源和机关用能节约工作,做出了一系列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部署。尤其是在2007年底,将市级机关的节能工作纳入了我市综合目标管理,有效地促进了节约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机关节能意识显著增强,用能管理逐步规范,节能投入不断增加,运行成本普遍降低。经过对市直机关80家单位基础数据调查统计,我市公共机构用能结构比较复杂,除水、电、汽油、燃气以外,个别单位还有柴油和煤,根据2007年和2006年数据对比,按照实际人数计算,市级机关人均用油下降20.8%,用电下降2%(2006人均用油为0.41吨油/人,用电0.2万度/人,2007年用油0.325吨油/人,用电0.196万度/人),机关节能取得了初步成效。

  1、节能管理体系初步形成。2007年12月,成立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南昌警备区后勤部参加的市直机关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和推进全市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2009年初,该领导小组更名为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市级机关各部门相继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本单位节能工作的实施方案。

  2、节能宣传逐步开展。我市公共机构积极参与节能宣传工作,2007年、2008年开展的节能宣传周活动,我们以发倡议、挂横幅、办展板、贴节能标识等形式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增强了广大机关干部的节能意识。

  3、节能技术引进与运用初见成效。结合市直机关集中办公特点,在办公区域内实行了红谷大厦中央空调能源合同管理;行政中心办公区照明器具节能灯更换,水泵的变频改造、配电平衡线路改造、景观灯按季节定时开关、晚间供电设备并网倒闸等节能技术改造和应用工作,有效的降低了运行成本。

  4、节能工作激励机制初步形成。2007年末将节能工作纳入市直机关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并设定相应分值,列举考核项目,对市直机关节能工作与机关考核考评绩效挂钩,较好的保障了机关节能工作的推进与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1、节能管理难度大。

  一是基础数据建立不够完善。根据市直机关80家单位能耗数据统计的情况,大部分单位能耗统计工作没有开展,有的单位2005年数据难以统计,无法上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后,涉及的公共机构数量增加,根据市财政提供的数据,依靠财政运行的公共机构有446家,这又增加了数据统计的难度。二是机构工作人员和经费尚未到位,目前仅机管局内部抽调人员负责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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