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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级工会要利用工会组织网络优势,建立工会系统的职工工资拖欠情况监控信息收集网。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要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加大帮助职工追讨被拖欠工资的工作力度。对工资被拖欠而生活暂时困难的职工要给以一定的生活救助。
  各金融机构要强化企业工资账户的管理,积极配合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控,认真做好企业工资支付账户的查询、信息提供等相关工作。
  各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负责督促所监管企业按照国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按时发放职工工资,启动对重点监管企业工资发放情况的动态监控工作。企业采取降薪措施和延期发放的特殊情况要进行专项说明并报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各级经贸、财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
  三、强化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拖欠工资应急预案
  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加强对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发挥各自优势,根据职责分工积极支持和做好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局面。
  在强化联席会议制度的同时,要制定建立在部门联动基础上的拖欠工资应急预案,建立三级欠薪群体性事件响应制度。对于辖区内涉及职工100人以上的欠薪案件,应启动欠薪应急一级响应;涉及职工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欠薪案件,应启动欠薪应急二级响应;涉及职工50人以下的欠薪案件,应启动欠薪应急三级响应。欠薪一级响应,应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研究处理,并将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及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欠薪二级响应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全体会议研究处理,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欠薪三级响应,由劳动保障部门商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研究处理,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应急机制,果断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拖欠职工的工资可通过应急周转资金、工资保证金和其他资金渠道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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