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省信息产业厅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推进“数字贵州”建设,加快发展我省现代信息服务业。优化提升信息传输服务业,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市(州、地)所在地至县的长途光缆干线建设和省地两级有线网络数字化改造。促进网络增值服务业的发展,突出发展互联网增值服务、移动通信增值服务。努力改善电信基础业务,大力开发面向大众和企业的增值服务。认真实施国家电信普遍服务基金补偿机制,进一步提高普遍服务水平,加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依托产业基地、产业园区、中介机构和龙头企业,重点建设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应用平台、软件和动漫公共设计平台等。加快以“十二金工程”为重点的应用系统建设,鼓励和引导服务企业实现信息化管理,利用信息技术整合资源、共享市场。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法律环境、信用和安全认证体系,建设安全便捷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在线支付服务平台。加快发展系统集成和软件业。支持省内企业开展信息集成等信息服务,积极扩大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出口,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专业协会发展。整合网络资源、打破部门分割,加快全省电子政务骨干传输网络建设,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推动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快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贵州农经网、贵州农业信息网、贵州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贵州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网络及信息资源,逐步建立覆盖全省农村的公共综合信息服务网络体系,继续推广应用“三电合一”农村信息化示范工程。
(十四)大力发展面向民生的服务业。围绕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的要求,大力发展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和物业服务、社区服务、家政服务和社会化养老等服务。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发展教育、医疗卫生、新闻出版、邮政、电信、广播影视等服务事业,以农村为重点,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城乡区域服务业结构,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围绕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和消费结构转型升级的要求,大力发展文化、体育和休闲娱乐等服务业,优化服务消费结构,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五、加大服务领域资金投入力度
(十五)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力度。进一步明确政府公共服务责任,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提高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和社会满意水平。省财政要继续增加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节能减排和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支出,重点提高对农村地区和城市中低收入居民的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医药卫生体制等重大改革。省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主要用于农村,尽快使我省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和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得到改善。调动各市(州、地)和县(市、区)发展服务业的积极性,省财政要对服务经济发展较快但财政困难的地方给予支持。
(十六)加大财政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省财政继续安排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并根据财政状况及服务业发展需要逐步增加。整合服务领域的财政扶持资金,综合运用贷款贴息、经费补助和奖励等多种方式支持服务业发展。重点支持旅游服务体系、自主创新服务体系、“三农”服务体系、就业服务体系和现代物流、社会化养老、社区服务体系等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行业发展。各市(州、地)也要根据需要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引导资金,有条件的地方要扩大资金规模,支持服务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