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教育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市科学技术协会、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关于贯彻《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国资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中国科协等七部门《
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推动“科技北京”行动计划(2009-2012年)实施和中关村科技园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重大意义
1、党中央、国务院把科技支撑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五大措施之一,是审时度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出的战略决策。科技人员要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服务一线企业,切实发挥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和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重要作用,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破解发展难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组织实施“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
2、政府各部门要发挥组织实施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主体作用。要把落实“科技北京”行动计划与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各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建立联动机制,集成资源,营造环境,形成合力。要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或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研发项目;市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要建立科技人员进企业制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要加强对先进事迹的宣传,引导更多的科技力量投身于服务企业的创新实践中。市科委、市教委、市经信委和中关村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应建立推动产学研合作的议事机构,协调解决产学研合作中的问题,发现、宣传产学研合作中的典型机制、模式,进行示范。
(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3、组织科研人员、技术经纪人深入有技术吸纳能力的企业,了解企业科技需求。组织中介机构收集高校、科研院所的成果,召开分行业领域的企业科技需求对接会。对接上的项目,高校和院所要组织相应的科技人员团队开展一对一的跟踪服务。各科研院所、高校和相关学会应围绕本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结合自身优势,深入企业开展技术需求调研,根据企业需求,组织专家团队开展定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鼓励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开展信息咨询服务和促进技术对接活动,提高企业获取技术信息的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