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培育壮大新兴接续产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体系,大力推进装备制造、现代煤化工、新材料、轻工、纺织、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壮大。装备制造业要加快资源整合重组,着力推进重卡、煤机成套项目及相关配套产品体系、自主创新研发能力建设。现代煤化工业要围绕“肥、醇、炔、苯、油”五条发展主线,推动资源整合和产品结构调整,着力推进特色煤化工基地和重点煤化工业园区建设。特色材料工业要鼓励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废渣为原料的新型水泥和墙体材料,大力发展镁合金材料、钕铁硼磁性材料、纳米材料、特种耐火材料等优势产品。轻工、纺织、医药工业要立足振兴,抓紧制订振兴规划和推进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支持政策,促进优势骨干企业发展壮大,扶持培育科技型、创业型、潜力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要围绕先进制造、生态环保、现代农业、生物医药、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一批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和示范基地建设,着力加强自主创新能力体系建设,推动形成特色高新技术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加快发展服务业。深入贯彻《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8〕11号),突出发展旅游业和现代物流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围绕旅游、现代物流、交通运输、现代金融、服务贸易、科技服务、信息产业、会展业、中介服务业等服务业18个重点行业领域,落实具体扶持政策措施,以旅游业和现代物流业为重点,抓紧推进一批省市两级服务业“1+10”重点项目(“1”指各领域1个“旗舰”项目,“10”指各领域10个示范带动项目,其中旅游和现代物流两个重点领域选20个示范带动项目,共计218个项目)建设,尽快形成现实生产力。旅游业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和云岗石窟、国家风景名胜区五台山等重点旅游景区的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现代物流业要推进太原、大同、运城、侯马、长治、晋城等六大物流园区以及阳泉、朔州、晋中、忻州、吕梁等五个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加快建设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推进农村现代物流体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和粮食储备体系建设。
引导房地产业平稳发展。统筹研究出台包括用地供应、降低契税、降低首付比例、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取消城市房地产税等综合措施,科学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积极引导鼓励房地产投资和住房消费,确保房地产业持续平稳发展。
推进企业组织结构调整,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优势企业兼并重组落后企业、困难企业,充分利用有效资产,稳定生产和就业;鼓励优势企业强强联合,提高规模效益,实现优势互补;鼓励关联企业、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实现一体化经营,提高抗风险能力。对兼并重组的企业,在项目核准、土地、信贷、税收、企业债券发行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强对大企业的风险跟踪和监控,研究制定促进大企业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更加重视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继续推动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在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规划建设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调动民间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制和信贷风险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