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市修志规划,2009年,县区志、部门志进入编写阶段。各县区和市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启动今年修志工作,继续抓紧做好志书各编章的资料搜集和编纂工作,加快志书编写进度,确保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县区志、部门志的编纂任务。年内要完成大事记、机构沿革、人物志的初稿编写。
1、健全修志工作机构。各县区、各部门要成立编委会或编纂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担任编委会主任或领导小组组长,对修志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或副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具体指导开展修志工作。健全和稳定方志机构,合署办公的,要设专职主任,具体负责修志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确定人员成立编写组,负责资料收集和稿件编纂工作。
2、建立高素质的修志队伍。各县区方志办要固定编制4-5人,组织协调县区志编写,做好修志业务指导,抓好资料搜集、志稿审定等工作。要选拔具有修志经验和熟悉地情,有责任心、专业水平高的同志担任主编,采用招考、选拔、聘用等多种途径,将爱岗敬业、德才兼备、精通方志业务或文字功底好的同志吸收到修志队伍中来。市级各部门要明确负责领导,健全工作机构,确定3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编写组,负责部门志的编纂工作,并为《宝鸡市志》总纂提供基础资料。各县区、各部门根据需要可以聘请从事过方志工作的离、退休同志以及专家、学者参与编纂工作。要加强对编纂人员的管理培训,形成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正的修志队伍,为修志工作高效推进奠定人才基础。
3、落实修志工作经费。各县区要按照《
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把修志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修志经费的投入。各部门也要足额保证修志工作经费,保证修志工作正常开展。要针对本县区、本部门修志机构实际工作条件,落实办公用房,购置必要的办公设备,有条件的要配备交通工具,努力改善办公条件。要保证日常办公费用和聘用人员工资、志书编纂出版等经费。要加强资金管理,修志经费应设立专户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三、严格工作标准,保证志书编纂质量
志书的质量是地方志工作的生命。各县区、各部门要把编纂质量放在修志工作的首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严格执行《地方志质量规定》标准,确保志书质量。
1、科学谋划志书篇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遵守《
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按照我市修志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以科学的态度、严谨的作风,紧紧把握时代脉搏,深入分析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编纂方案,科学谋划篇目大纲,合理做好内容分类,探索创新编排体例,力求做到体系完备、布局科学,能够全面、系统地记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貌。要突出体现宝鸡特色,注重反映断限内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成就,彰显全市上下在历届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建设“四市”、实现“三个率先”、构建和谐奋进新宝鸡的光辉历程。要坚持存真求实原则,既要总结既往成绩和经验,又要记录缺失和教训,保证志书记述客观真实,令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