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四月九日

  宝鸡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

  为充分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强化行政监察,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纪委《关于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6〕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按照“总体规划、先易后难、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围绕我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运用网络技术,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成行政管理综合电子监察系统,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
  二、总体目标
  近期目标是建成市行政服务中心驻厅窗口电子监察系统,将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纳入监管,做到实时在线监控、预警纠错、开展绩效评估和提供信息服务,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强化事项办理的程序化、法规化;远期目标是将监察对象从行政审批业务扩大至行政执法、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以及上级督办等事项,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成电子监察系统,其范围将覆盖各县区,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清理和规范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市行政服务中心驻厅各单位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相应的行政审批事项,重点围绕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五个环节,对审批项目、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及有关依据进行清理和规范,编制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全面规范各类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此项工作2009年6月底前完成。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