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三)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十四)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医院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十五)由市文化局负责组织实施网吧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五、重点时段
  “三项行动”要贯穿各县区、各行业(领域)、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5月10日以前)
  1、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本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本县区、本行业(领域)“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各县区、市级15个负责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查。
  2、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各企业和单位要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5月11日至9月底)
  1、针对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县区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活、经营、建设行为。
  2、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治理、尾矿库安全整治、化工企业规范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促进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9月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安委会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1日至12月底)
  1、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