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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李勤德  市民政局副局长
  严晓波  市统计局副局长
  何志栋  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吕 恭  市水利局副局长
  李和平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杜铁军  市供销社副主任
  孙方贤  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张满利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主任由张勤利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在规划修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我市规划修编的日常事务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规划修编工作,组织人员培训,审查和委托有规划编制资质的机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规划修编需要的课题进行调研,解决修编的技术问题,承担规划评审、报批的具体工作。
  2、成立联络员小组。由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本部门的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向规划修编办公室提供本部门的行业规划和有关资料,反映本部门的要求和意见。
  3、成立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专家咨询委员会。根据土地规划“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聘请全国和省内专家成立宝鸡市规划修编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我市各级规划工作成果进行咨询和评审,加强技术指导,强化规划的科学性。
  (二)建立健全逐级控制、重点突出、衔接统一的规划体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要严格执行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规定,防止和纠正用地指标与空间安排不衔接,各级规划变相扩大上级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以及基本农田保护、整治复垦耕地不落实等问题。
  (三)经费保障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经费应由各级财政列支,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协调到位,确保规划修编工作顺利进行。
  (四)责任措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赋予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要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规划修编的组织领导工作,解决修编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从区域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做好规划修编中的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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