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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加快清水塘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清水塘工业区综合整治的决定》精神,继续实施《清水塘工业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规划》,加快污染治理步伐,确保区域内工业企业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空气、水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区划标准。认真落实省政府的文件精神,区域内一律不新建有污染的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必须以新带老,削减排污总量,实现增产减污。采用循环经济技术,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采用无污染的新工艺、新技术,发展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有色冶炼深加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工业污染全过程控制技术、ISO14000、环境标志等绿色生产模式,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落实清水塘工业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项目,重点是株冶循环经济项目,中盐株化亚铁离子废水治理、总废水零排放工程、工业废渣处置场,明珠选矿药剂搬迁,清水塘工业区沉积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等项目。实施株冶、株化、智成化工等企业的循环经济规划,充分利用循环经济技术来消除和削减区域内污染物排放量。建设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示范区,将区域内的中小综合利用项目统一搬迁至循环经济工业园内,集中处置工业污染,解决中小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成本高、处理效果差、监控难的问题。加快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铜霞路、清霞路等主要干道。

  (六)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1.提高环境执法能力。以依法行政为前提,提高执法装备水平,规范现场执法行为,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努力建设学习型、廉洁型、创新型的环保执法队伍。2009年,市环境监察支队及市级环境信息、宣教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水平;2010年,各县市区环境监测大队及县市区环境信息、宣教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水平。

  2.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健全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为技术中心的全市环境监测网。加强对县级站能力建设的扶持,提高环境监测网络效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2009年达到国家二级站标准,五县市环境监测站在2010年达到国家三级站标准。

  3.提高重点污染源监控能力。建设全市重点污染源监控系统,加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4.提高环保科研创新能力。加强环保科技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科研为政府环境决策、企业污染防治服务的水平。

  (七)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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