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意见的通知[失效]

  三、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切实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要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调控作用,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要严格实行“先补后占”,严格履行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责任,要从项目规范化管理、市场化和公司化运作等方面改进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确保我市各项建设用地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确保全市各项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是各县市区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各县市区要把市下达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任务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保质按量完成。该项工作将作为各县市区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12月底前由市政府组织专项考核。

  四、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严禁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和擅自改变基本农田区位,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要按照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社会化、基础工作规范化的目标和要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基础工作,在规划修编过程中,组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调整划定工作,将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到图斑、地块、村组和农户,做到面积和区位与规划相符,图表册与地块相符,统一基本农田和土地整理标识,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五、有效预防和查处耕地违法案件

  各地要加大预防和查处耕地违法案件力度,要确保每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低于15%,且无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土地违法案件发生。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及时制止并组织查处。

  六、建立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库

  (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土地整理项目库和市级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库的建库工作,县(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整理项目库和市级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库入库项目资料的申报以及县级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库的建库工作。

  (二)土地开发(复垦)项目预计新增耕地面积在100亩以上(含100亩)或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纳入市级项目库,其他项目纳入县级项目库。市、县两级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库的项目实施,根据耕地占补平衡的实际需要可以共享。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