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保留的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以及部分涉密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备注

19

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项目审批

市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20

企业在缴纳所得税税前扣除财产损失审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税务机关

 

21

纳税人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应扣除余额之和20%或者城市规划自行出售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审批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地方税务机关

 

22

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年纳税额在10万以下企业)

市级人民政府地方税务机关

 

23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

市及市级以下各级地方税务机关

 

24

公路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地方税务机关

 

25

排污费减免、缓交申请审批

市级财政、物价主管部门会同环保主管部门

排污费缓交申请审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

26

行政机关、执法部门、垄断行业依据法律规定垄断经营、强制使用或指定配套销售的商品和服务销售价格及收费标准审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27

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审批

县级以上住房公积金中心

 

28

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

所在地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29

城市建设档案馆接受规定范围以外档案审批

城市建设档案馆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30

文物系统博物馆二、三级风险等级单位的认定

市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31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认定

县级以上国家保密局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