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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二)加快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进程。坚持社会福利社会化发展方向,多渠道、多形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认真实施“蓝天计划”,新建一所能够容纳600个孤残儿童的市级儿童社会福利院。加快发展老年福利事业,市区建设一所大型园林式老年公寓,2015年实现每百名老人拥有1.7个福利机构床位。大力发展福利彩票事业,2015年福利彩票发行总量突破2亿元,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筹集更多的福利基金。

  (三)提高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工作水平。深入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努力提高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工作水平。认真落实军人抚恤优待各项政策,健全完善优待抚恤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深化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建立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增幅相适应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偿标准调整机制。

  (四)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入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完善和创新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方式和途径,2015年社区直选达到100%。紧扣两型社会建设,按照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城市四区撤村建居工作。围绕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范围,为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探索经验,树立样板。深入开展文明社区、和谐社区、园林式社区创建活动,加强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服务信息网络项目建设,建立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有偿服务、志愿服务相结合的社区服务体系。

  (五)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诚信与自律建设,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加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城区地名设置,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出台加强殡葬管理相关规定,加大殡葬行政执法力度。积极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确保我市婚姻登记机关全部达到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标准。

  三、加强领导,推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民政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对民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关系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分管领导要加强协调,具体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督促检查,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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