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依法查处以下违法行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购买、使用具有鉴定胎儿性别功能设备拒不备案违法行为;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行为;违法购置、使用超声诊断仪的行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清理整顿终止妊娠药品批发、零售市场,对终止妊娠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进行调查清理,依法严查非法批发、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建立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管理、监督制度,严禁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禁止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得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清理整顿广告市场,依法查处非法制作、发布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广告的行为,杜绝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内容的广告流入市场。
新闻出版部门:清理整顿出版物市场,查处非法制作、出版、印刷、复制、进口、发行和销售有关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的出版物和资料性印刷复制品的行为,建立和完善制度,确保无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内容的出版物和资料性印刷复制品流入市场。
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治安刑事案件;严厉打击虐待、遗弃、溺杀、贩卖婴儿以及非法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成立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黄曙光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格林、市人口计生委主任汤少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格林兼任办公室主任,汤少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察考评。各地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各级人口计生领导小组要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作为考核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要依据。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主抓,有关业务科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期间,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通报全市。
(二)广泛宣传
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精心策划,认真制定专项行动宣传方案,注重宣传平衡人口性别比的重要性和人口性别结构失调的危害性等知识,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播电视、电台、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要刊播整治"两非"公益广告,深化人民群众对"两非"危害的认识,提高群众举报"两非"行为和参与、监督专项行动的积极性。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执法人员、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突出抓好对B 超检查医生、妇产科医生、药品销售人员和个体行医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