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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十一)公安部门要针对辖区道路交通流量、流向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的变化特点,明确勤务管理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制定具体的勤务安排方案和考核办法,组织区域性专项整治活动。要进一步落实公路中队警务区承包责任制、定人定岗制和联勤制,全面提高公路警务效能,并依托警务信息平台加强勤务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和监督。
  (十二)根据公安部《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公通字〔2008〕54号),由公安部门会同交通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对恶劣天气预测、预报、预警和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进行一次自查自评,督促落实人员和应急装备、物资保障,9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预案演练。
  (十三)加强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逐起召开事故评析会,查摆事故原因和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倒查事故责任,督促落实整改,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十四)深入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制定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年度计划,明确宣传教育的目标和重点,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扎实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进一步提升全民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十五)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户外阵地、教育基地、媒体阵地和公安交巡警部门窗口阵地建设。11月底前,全市所有县(区)都要建成“五个一”宣传阵地,做到县城区有一个交通安全主题公园(教育基地),重点乡镇有一条交通文明示范路,行政村有一个交通安全橱窗,中小学校有一个交通安全活动园地,公路客运站有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栏,构建多形式、立体化、覆盖全社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平台。年内,市县两级均要建立1个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宣传阵地建设达标率达到80%以上。
  (十六)全面开展千万驾驶人再教育工程,精心组织、发动全体机动车驾驶人学习全省统一的交通安全知识读本,参加各种形式考试答题活动,并根据不同群体和对象编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读本、光盘等宣传资料,使全市驾驶人文明交通素质和自觉守法率得到全面提升。深化交通安全“五进”活动,将交通安全融入学校、企业、社区、乡村文化,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七)新闻、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教育引导作用,共同办好“宿迁交通安全广播网”和“晓晓说交通”专题节目,通过剖析交通事故和肇事逃逸典型案例,进行交通安全警示和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关心、支持道路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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