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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明礼让--宿迁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4.城市交通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市区、县城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因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争道抢行等引发的交通事故下降10%以上;轻微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率达到60%以上。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5月12日前)。印发全市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订本地、本部门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部署,大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文明礼让为主题,组织新闻媒体,进行社会大讨论,广泛宣传文明礼让-文明交通行动的重要意义。5月10日前,全市统一组织举行启动仪式或召开新闻发布会。
  2.组织实施阶段(5月13日-12月10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有关精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指导、督促、协调工作。
  3.检查考核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实施效果进行分类评估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全市通报,向社会公布。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提出严肃批评。
  四、职责分工
  按照省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在落实文明交通宣传教育主体责任,根据本系统、本单位实际编制交通宣传资料,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应做好以下工作:
  市文明办:负责此项工作的牵头组织,牵头组织开展各种社会面的文明交通宣传;做好联络协调、组织实施、检查考核等工作;每月20日集中组织交通志愿者、公职人员义工走上街头宣传文明交通,在文明交通示范路口、示范标准岗、人行过街横道开展交通劝导。
  公安部门:主动和新闻单位联系,精心组织策划系列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会同文明办组织全市启动仪式;从严查处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行人、非机动车走快车道、闯红灯等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部门:每季度牵头在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第一季度以涉及超速、超员为主,第二季度以涉及疲劳驾驶为主,第三季度以涉及气候炎热车辆容易爆胎为主,第四季度以涉及恶劣天气应对为主。
  农机部门:针对农机驾驶人的特点,并结合农忙季节,制定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并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相关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农机局关于加强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40号)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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