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明礼让--宿迁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政办发〔2009〕73号 2009年5月4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骆马湖示范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文明礼让--宿迁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明礼让-宿迁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序、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坚持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坚持教育引导、严格管理,动员各方面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实施综合治理,着力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不断提升城市文明水平,以良好的城市交通秩序和市民文明素质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二、工作目标
实施“文明礼让”交通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是交通参与者各行其道、不争道抢行,做到行人过街走人行横道,机动车在人行横道让行人优先通行,机动车在路口通行时自觉排队、依序行驶,不插队、不抢行。不断强化交通参与者的路权意识、秩序意识、礼让意识,共同创造人车路和谐的交通环境,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充分享受交通带来的安全和便利。具体目标:
1.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在参与道路交通时各行其道,相互礼让。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争道抢行,行人、非机动车随意横穿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文明交通示范路口、示范标准岗机动车自觉守法率达95%以上、管理守法率达98%以上;行人和非机动车自觉守法率达到90%以上、管理守法率达到95%以上。因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争道抢行造成的交通拥堵明显减少。
2.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各行其道、文明礼让交通宣传进社区、单位、学校覆盖率达到100%,社区居民知晓率达90%以上,公务员、驾驶人和中小学生知晓率达100%,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习惯逐步形成,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
3.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设置齐全、清晰、规范。繁华路段、交通流量较大的路口信号灯设置率达90%以上;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率达100%;非灯控路口让行标志或标线设置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