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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宿政办发〔2009〕79号 2009年5月23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骆马湖示范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宿迁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案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又称森林资源普查,是以县级行政区域或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经营单位为调查单位,以满足森林经营方案、总体设计、林业区划与规划设计需要进行的森林资源清查,是对“生态宿迁,绿色家园”建设的一次检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林业局通知精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调查任务
  1.调查各级各类林地的面积和权属;
  2.调查各级各类森林、林木蓄积;
  3.调查各级各类四旁树的株数和蓄积;
  4.调查各级各类农田林网的控制面积和分布情况;
  5.调查与森林资源有关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生态环境因素;
  6.调查不同功能区(江、河、湖、路、网等)的绿化现状及分布;
  7.建立市、县级调查数据与图形信息数据库和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宿迁经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纳入宿城区调查、统计,市骆马湖示范区纳入宿豫区调查、统计);
  8.开展森林资源统计、分析和评价,收集相关资料,编制森林资源调查报告。
  二、调查方法
  严格执行《江苏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苏林业〔2007〕46号)的有关规定,充分利用现有的森林资源调查成果,实地踏勘调查,结合GPS定位技术进行地面校正,获取调查区域的森林资源信息。在此基础上,实行小班现地勾绘与遥感数据相结合进行面积调查。同时,借助地理信息系统(GIS)平台,建立市级及各县(区)森林资源数据库。
  (一)技术标准和精度要求
  地类、森林类别、林种、树种组、龄组等划分和森林覆盖率的计算等技术标准和精度要求均按《江苏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执行。
  (二)调查方式
  1.片林、带状林以地面调查为主,采用GPS技术,并结合航片判读、区划和定位的方法进行小班区划、调查。
  2.片林蓄积量采用角规绕测方法调查,按断面积蓄积标准表进行计算;带状林蓄积量采用设置段带样方方法调查,查一元材积表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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