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划定“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保护区范围。以省水(环境)功能区划河源Ⅱ类水质保护区间为基本长度,以基本长度内涉及到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为基本宽度确定“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在基本长度内没有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以分水岭为界确定保护区。按照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政策和保护鄱阳湖天然湿地的要求,以1998年鄱阳湖最大水域面积(即5181平方公里)形成的最高水位线(1998年7月30日湖口水位22.48米、吴淞高程)为界线,向陆地延伸3公里范围划定为鄱阳湖滨湖保护区。“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保护区总面积9985.72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涉及南昌、九江、景德镇、赣州、宜春、上饶、抚州7个设区市,25个县(市、区)。保护区具体范围另行公布。
(五)“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环境保护主要目标。以“一流的水质、一流的空气、一流的生态环境、一流的人居环境、一流的绿色生态保护和建设机制”为目标,构建“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生态环境安全格局,保持“五河”及东江源头优良的生态环境,使鄱阳湖永保“一湖清水”。到2010年,“五河”源头及东江源头保护区内地表水水质达到Ⅱ类以上,鄱阳湖监测断面Ⅲ类以上水质比例达到78%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农村饮用水水质和村镇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得到提高,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取得成效。森林覆盖率达到63%以上,控制人为的水土流失和植被、湿地破坏。到2015年,森林质量有较大提高,沙化土地基本得到治理,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特别是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三、大力加强“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环境保护
(六)优化源头产业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划和总体布局,优化“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地区产业布局,提升产业发展层次。推进生态工业园建设,创建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争取创建一个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新建工业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区外企业要逐步转入工业园区。全面实施“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程(即森林覆盖率2010年达到63%的大目标,大力推进城市、乡镇、农村、工业园区和重点项目等四个重点区域的绿化),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养殖业和生态旅游业。
(七)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按照产业政策,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要对医药、印染、造纸、电镀、化工、选矿等重污染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关闭污染严重、不能治理达标的企业。2010年底前淘汰年产5万吨以下化学制浆造纸、1万吨以下不能稳定达标的废纸造纸企业。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制定政策,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生产或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快建设一批污染物“零排放”的示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