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入推进改革开放,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一是深化机制体制改革,创新发展活力。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攻坚,重点推进首批42户下放省属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推进江钨集团与上海望潮、煤炭集团与北京中弘、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与中银香港等合作,抓好新钢与洪钢的整合重组,支持江铜、江钨等有融资能力的优强企业收购兼并重组中小企业,继续推进69户政策性破产企业的破产操作,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增量资产奖励股权试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逐步推开“村账乡代理”,将“省直管县”改革范围扩大到全省所有80个行政建制县(市),将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试点扩大到61个县(市、区),在省级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设区市级公务卡制度改革。切实抓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抓好区域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重点抓好南昌、新余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和萍乡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试点,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二是更大力度推进对外开放,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突出重大产业招商,组织好第七届赣台经贸合作研讨会、江西(香港)招商引资活动周等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力争今年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以上,利用省外单项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资金增长20%以上。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优化出口结构,力争全年外贸出口总额增长20%。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继续推进阿尔及利亚(中国)江铃经贸合作区、汪氏集团阿根廷经贸合作区和多哥中国农业示范中心建设。积极支持省地矿局、江铜集团等在伊朗、澳大利亚、秘鲁等国进行矿产合作勘查开发。加强对外开放平台建设,继续推进“大通关”区域合作机制,推动和支持“无水港”建设,力争新开1-2条国际(地区)航线,提高“铁公水空”联运水平,降低口岸物流成本。三是大力推动全民创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垄断行业和领域,鼓励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文化出版产业以及国有企业改组改制等。新建20个小企业创业基地,鼓励设立中小企业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建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经营管理和科技人员领头创业,大力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推动广大农民致富创业,力争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长15%以上,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5%以上,上缴税金占全省税收总额的58%以上。
(五)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龙头,扎实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一是全力抓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抓紧做好总体规划的报批工作,争取年内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层面,纳入国家重点功能区建设规划。进一步抓好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完善。积极做好一批战略性工程的前期工作,突出抓好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的调研论证和申报立项工作,争取尽快通过国家审批。二是切实抓好以“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为重点的生态环境整治和建设。继续抓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成50%以上的县(市、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开工建设一批以区域性乡镇垃圾无害化填埋场为重点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加大“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生态环境整治和保护力度,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七个不准”专项治理行动。继续抓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争取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万亩。支持生态工业园建设,积极推进九江、南昌、赣州出口加工区、宜春经济开发区等10个生态工业园的创建。三是切实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实施好丰城电厂综合节能改造、晶能光电LED产业化等重点节能工程,建成新余电厂、井冈山电厂、九江电厂燃煤火电机组脱硫设施,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和建筑节能,以及萍乡市等4个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四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重点是开展“五河”源头和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建立健全环保监督评估机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对五大河流和东江源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的县(市、区)进行奖励,对超标排放、整改不力的市县实行“区域限批”,力争全省主要河流及鄱阳湖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五河”及东江源头保护区内监测断面水质保持在II类以上,11个设区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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