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适时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方便、有效合理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努力缓解城乡地区不同收入群众之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差距扩大的趋势。健全城乡医疗卫生体系,进一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改造任务。完善城市社区卫生运行机制和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构建和谐兰州的体制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调整成立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意见,即将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调整为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围绕我市年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改革形势,研究部署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企业改革办公室和体制改革办公室,国企办原领导体制不变,设在市国资委;体改办设在市发改委,全面负责协调全市体制改革工作。县区政府也要相应成立统筹协调改革的领导机构,建立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二)积极完善深化改革的工作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要努力适应新时期改革工作的要求,继续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改革的统一领导和决策,做好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工作。主管部门要落实好牵头主抓改革的责任,切实加强部门内部以及各部门之间的改革协调和配合,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市发改委牵头抓好我市国家、省列专项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试点工作,及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全市改革动态及意见建议。
(三)加强改革的调查研究。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积极组织进行重大改革措施的调查研究和专项改革方案的研究论证,注重探索改革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以稳妥的方式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同时,要认真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做好改革实施过程的风险预控和纠偏机制,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四)各县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改革抓创新”的思路,切实把改革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各自职能,负责做好各专项改革方案的制定、初审、报批和实施工作。对于改革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不得推诿扯皮,更不能为本部门、本单位利益顶着不办或不积极配合,要从大局出发,认真研究,及时解决。重大问题由市委、市政府统一研究决定,不能各行其是,确保改革的综合协调、有序推进和衔接配套。
(五)积极做好改革的宣传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各项改革。各县区、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特别是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认真总结改革开放30年重要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加大改革开放的宣传力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改革共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投身改革实践,为构建和谐兰州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