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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漆画陶艺展区组委会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漆画陶艺展区组委会的通知
(厦府办〔2009〕12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由中国文联、中国美术家协会联合主办的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于2009年9月举行,我市将承办漆画、陶艺展区。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漆画、陶艺展区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现将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名誉主任:
  刘大为(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美协主席)

  刘赐贵(厦门市委副书记、市长)

  主  任:
  吴长江(中国美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詹沧洲(厦门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范碧云(福建省文联党组书记)

  副 主 任:
  张旭光(中国美协副秘书长)

  陈 朱(福建省文化厅副厅长)

  张 宇(福建省文联副主席)

  吕参军(厦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林书春(厦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才福(厦门市文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蔡克振(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主任)

  韩美林(中国美协陶瓷艺委会主任)

  李云丽(厦门市文化局副局长)

  陈文灿(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秘书长)

  委  员:
  乔十光(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副主任)

  冯健亲(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副主任)

  郑礼阔(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副主任)

  吕品昌(中国美协陶瓷艺委会委员)

  刘 正(中国美协陶瓷艺委会委员)

  杜 军(中国美协展览部主任)

  丁 杰(中国美协艺委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王来文(福建省美协副主席、秘书长)

  徐 里(福建省美协副主席、厦门市文联副主席)

  陈金华(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副秘书长、福建省美协副主席)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办公室主任由李云丽兼任,副主任由陈文灿、王来文兼任。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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