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
责任单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统计局,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各行业
3继续做好《行风在线》和“行风在线-青岛纠风网”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组织好部门、行业、区(市)轮流上线,加大对热线问题办理的督导力度。对《行风在线》群众反映的典型问题通过新闻媒体追踪报道,结合专项治理重点任务,安排好专题节目。积极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加强对节目的拓展延伸,将“青岛纠风网”与《行风在线》节目有机衔接,进一步完善网站功能,规范网站运行和管理,切实发挥好网站纠风平台的功能。
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广电局、市电子政务办、各上线单位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责任制。各区市各部门各行业要进一步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纠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做到协调行动,综合治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抓好工作落实,其他责任单位要努力完成所承担的纠风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市政府纠风办要积极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把推动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落实摆在监督检查的首位,突出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事)件,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要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结合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热线投诉等多种渠道,突出重点问题,建立查处不正之风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监督检查的实效。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作用,开展专项检查、明查暗访、日常巡察、集中问询、民主评议和现场点评等活动,促进部门和行业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要以查案促纠风,注重发挥查处案件的治本功能,对群众信访举报和新闻媒体曝光的不正之风问题,加大直接查办力度,认真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
(三)全面强化基层纠风工作。加强对区(市)纠风工作的指导调度,推动区(市)尽快建立完善纠风工作机构,增加专职纠风工作人员,组织专业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各区市各部门各行业工作重心要下移,切实加强对基层纠风工作的领导,明确年度任务、目标和要求,统筹安排,统一部署,加强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注意发现基层纠风工作先进典型,对纠风工作开展较好的区(市)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区(市)和重点部门纠风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努力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要以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改革为契机,加强源头治理,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专项治理工作要加大改革力度,确保中央和省、市已经明确的改革任务和已经出台的改革措施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努力解决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深层次问题。对查处的问题,要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加强监督,努力向广度和深度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