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中国成立60周年青岛市十大标志性建筑评选活动的通知

  2标志性照片。
  3竣工验收证明及业主使用意见。
  4申报时限。项目申报工作自发文之日起开始,2009年6月30日前截止。
  各建设、使用、产权、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要按要求及时提报相关资料。申报表及建筑说明、照片等均需提交电子版。
  5组委会可直接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项目参加评选。
  (二)确定候选名单
  成立“青岛市十大标志性建筑”评选专家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2009年7月20日前提出候选名单。
  (三)社会公众投票
  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投票,并采取网上投票、纸质投票以及手机短信投票的方式,同步进行公众评选。投票工作截止到2009年8月31日24时前。
  (四)专家评选
  根据社会公众投票排名,9月中旬组织“青岛市十大标志性建筑”评选专家委员会,进行评选确定。
  以上评选过程可据情进行一轮或多轮评选。
  六、评选结果公布
  2009年10月1日前,公布评选结果。

  附件:1青岛市十大标志性建筑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人员名单
  2青岛市十大标志性建筑申报表(略)

  二○○九年六月一日

  附件1:
青岛市十大标志性建筑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人员名单

  主 任:
  胡绍军副市长
  副主任:
  王卫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汤吉庆 市建委主任
  成 员:
  迟殿谋 市建委副主任
  展二鹏 市规划局总工程师
  郑安新 市文物局局长
  娄官连 市旅游局副局长
  何敬君 市广电局副总编辑、青岛电视台副台长
  余钦伟 青岛日报报业集团(青岛日报社)副总编辑
  孙兆军 市南区副区长
  车永忠 市北区副区长
  王 波 四方区副区长
  赵晋宝 李沧区副区长
  郭继山 黄岛区区委办公室主任
  赵海滨 崂山区副区长
  王元斌 城阳区副区长
  吕 涛 即墨市副市长
  王 进 胶州市副市长
  毕维准 胶南市副市长
  牛润之 平度市副市长
  张 锐 莱西市副市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迟殿谋兼任办公室主任。评选活动结束后,组委会自行撤销。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