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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省政府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协调办理工作;负责与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的日常联系。
  (十一)驻外机构管理处。
  负责各驻外办事处报省政府公文和请示事项的审核处理等工作;了解和掌握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的情况,做好相关协调服务等工作。
  (十二)电子政务办公室。
  负责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指导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建设、资源整合和技术应用;承办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参事工作处。
  负责省政府参事和省文史研究馆馆员参政咨询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十四)人事监察处(厅务处)。
  负责办公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教育、行政监察等工作;承办厅务综合及有关会务工作。
  (十五)老干部处。
  负责省政府及办公厅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六)行政处。
  负责省政府及办公厅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协调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的相关后勤服务事务。
  (十七)政务联络处。
  负责省政府(省部级以下)公务接待服务工作和有关对外联络事项。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
  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承担管理省政府政务大厅的职责:
  组织推动省直部门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进入政务大厅,实行“一厅式”集中受理和办理;负责进入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对进入大厅的“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的请求或投诉进行受理、交办、催办和督查;负责组织协调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推动全省各级政府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
  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设综合秘书处、协调督查处,同时也是省政府办公厅的内设机构。
  (一)综合秘书处。
  负责推动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二)协调督查处。
  负责政务大厅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等业务协调和督查,政务大厅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以及受理投诉并负责交办、催办和督查工作;协调推动政务公开系统的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五、吉林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吉林省人民政府总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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