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9]8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网上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组织领导工作,根据
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卫规财发〔2009〕7号)要求,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
咸 辉 副省长
副组长
张正锋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维忠 省卫生厅厅长
郭万旭 省监察厅副厅长
成 员
李存文 省卫生厅副厅长
王泉清 省发改委副主任
于光明 省经委副主任
张智军 省财政厅副厅长
曹玉龙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张学明 省卫生厅纪检组长
常继乐 省卫生厅副厅长
杨 锦 省监察厅纠风室主任
陈其寿 省工商局副局长
丁永辉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