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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南府办函〔2009〕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全市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圆满结束。工作中,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强化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实现了推进村(居)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目的,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高坪区民政局等49个先进集体和侯鸣明等6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为全市村(居)基层政权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南充市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南充市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市级机关: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顺庆区:区民政局、中城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潆溪镇人民政府、共兴乡人民政府

  高坪区:区民政局、溪头乡人民政府、老君镇人民政府、小龙镇人民政府、隆兴乡人民政府

  嘉陵区: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金凤镇人民政府、文峰镇人民政府、新场乡人民政府

  阆中市: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老观镇人民政府、水观镇人民政府、保宁街道办事处

  南部县:县委组织部、县人大法工委、县民政局、大王镇人民政府、建兴镇人民政府、盘龙镇人民政府

  西充县: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中岭乡人民政府

  仪陇县:县民政局、金城镇人民政府、马鞍镇人民政府、瓦子镇人民政府、复兴镇人民政府

  蓬安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相如镇人民政府、锦屏镇人民政府

  营山县:县政府办、县民政局、渌井镇人民政府、东升镇人民政府、朗池镇人民政府

  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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