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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水电铝产业发展模式进一步推进矿电结合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水电铝产业发展模式进一步推进矿电结合工作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9]44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以有色金属为重点的矿产业和以水电为主的电力产业是我省的两大优势产业。为充分发挥我省能源优势,特别是清洁、可再生的水电能源优势,以及有色金属矿产资源优势,推进有色和电力两个优势产业强强结合,形成具有我省独特竞争优势的新型产业发展模式,实现两个产业互惠多赢和长期可持续发展,推动我省产业结构升级,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云南省水电铝产业发展模式,进一步推进全省矿电产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推进矿电结合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全省矿电结合发展工作,启动“水电铝产业发展模式”,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处理重大问题。
  组 长:和段琪 副省长
  副组长:刘绍忠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叶燎原 省政府副秘书长
      马晓佳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长
  成 员:王兴宁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周光灿 电监会昆明电监办副专员
      廖泽龙 云南电网公司总经理
      田 永 云南冶金集团总经理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兴宁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物价局、电监会昆明电监办、云南电网公司、云南冶金集团等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二、启动水电铝产业发展模式
  我省矿电结合工作遵循“政府主导、企业协同、市场运作”的基本原则,以“水电铝产业发展模式”为突破口,以大用户直购电为基础,择优试点,以点带面,逐步展开,有序推进。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电解铝企业直购电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09]62号)确定云南冶金集团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直购电试点电解铝企业的精神,我省先期以云南冶金集团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试点,试行大用电量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由云南冶金集团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商云南电网公司,负责编制《云南冶金集团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直购电试点方案》;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电监会昆明电监办等单位参加,组织对试点方案进行评审,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能源局,争取推动“水电铝产业发展模式”与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步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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