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云政复[2009]12号)
文山州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建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云教发[2009]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以及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同意组建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性质为民办。
请文山州人民政府督促云南三鑫集团加大对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的投入,进一步改善学院的硬件和软件条件。请省教育厅和文山州人民政府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加强对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学院加快制定总体建设规划,加强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及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努力培养适应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实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为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